苏州划定户口迁移准入条件 人才落户更容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20:13 新华网 | ||
苏州市户口迁移准入条件已经划定,人才和投资者落户苏州都更为容易。 苏州市近日出台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较以往大大降低了进入苏州市的门槛,充分体现了鼓励智力移民、投资移民的意图。该办法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外、海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等均可由人事局受理户口准入,并且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此外,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也可以入苏州户籍。《办法》还规定,在市区投资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累计纳税人民币5万元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整户迁入。购买市区成套商品房,单身人员应达50平方米以上、已婚人员应达75平方米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或经商、兴办产业,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整户迁入。(嵇元 周铮)(来源:人民网)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