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石化一经理受贿坐牢十九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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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1:27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 (记者王阳 通讯员张立新)近日,房山法院对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环保事业部原经理王刚受贿200余万元,另有23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判决,以收受贿赂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19年有期徒刑。 据法院查明,1990年,时任燕山石化公司东炼厂污水车间主任的王刚,利用发包其车间污水处理工程的机会,收受了11万元的贿赂款。截至案发前,他又连续24次收取他人贿赂合计206万余元。此外,另有228万元余元的人民币及1万余元美金的巨额财产,王刚不能说明财产来源。 此外,法院将王刚处起获的250余万人民币赃款及其用赃款购置的房产家具等物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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