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开审涉黑大案 五名公安充当保护伞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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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5:09 天府早报 | ||
昨(19)日,记者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正在审理的绵阳市首例涉黑组织犯罪案的36名被告中,原江油市公安局的黄正明、何欣、杨仁君、何利等4名公安人员也在其中,涉及此案的另1名原公安部副处级干部戴永良则另案处理。 据介绍,1997年下半年开始,以赵晓东为首的涉黑组织长期在江油市、安县、涪城区等地向赌徒出借高利贷,牟利数百万元,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支持。与此同时, 2001年3月,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一封反映赵晓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举报信,很快送到绵阳市公安局局长任石林的办公室。同年6月28日,专案组正式成立,进驻江油开展工作。身为原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副主任的黄正明,自己不积极配合专案组破案,只指派了中队长杨仁君配合。专案组经过数月的艰辛侦查,掌握了赵晓东涉黑犯罪组织的大量证据后,迅速层层上报,四川省公安厅厅长吕卓作了重要指示,公安部将此案列入2002年度挂牌案件。此时,赵晓东感到势头不对,便着手寻求保护籴,以帮助自己度过这一关。一铁杆哥们的女朋友称自己认识公安部副处级干部戴永良,赵晓东立即拿出10万元钱,要这个女人通过银行将钱汇到戴的帐户上。 因工作关系,戴永良与绵阳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一副局长见过面。收到赵晓东的钱后,他便主动打电话给这位副局长要求帮忙,该副局长借故推脱。随后,戴又回电话给赵晓东说,钱交给绵阳市公安局的一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说不知道此案。2002年3月,省公安厅厅长吕卓、副厅长吴健听取了绵阳市公安局审查取证的情况汇报,马上要求专案组再接再厉,把赵晓东涉黑性质犯罪组织彻底铲除。仅几月时间,赵晓东、杨代文等数十人先后落网,令人震惊的是,原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黄正明等4名公安人员居然接受赵晓东的贿赂,充当其涉黑组织的保护伞。 黄正明,原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明知赵晓东、杨代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却在2001年至2002年3月期间,利用担任原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赵晓东的贿赂,截止案发时己收15万元。在此期间,黄未依法履行其查禁犯罪职责,对赵晓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予以放纵、庇护。 何欣,原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特管中队副指导员,在2000年4月至2002年2月期间,利用调查、摸排黑社会性质组织情况的职务之便,先后11次从杨代文处收受和索要贿赂5.88万元。并为其通风报信,安排受害者与杨代文“私了”。2002年4月,何欣在调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赵兵、陈家平“放水”犯罪活动,收受陈家平贿赂0.5万元,向其透露了调查情况。 杨仁君原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2001年9月,在绵阳市公安局与江油市公安局联合成立的专案组工作时,三次与赵晓东见面,向其泄露了专案组的调查情况,并将检举赵晓东的举报材料交其阅看,收受了赵晓东1万元。2002年春节,杨仁君再次收受赵晓东贿赂0.3万元。 何利,原江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特管中队副队长,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 原5名公安人员知法犯法,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黑社会的贿赂,放纵、庇护以赵晓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审判和制裁。早报记者申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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