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非不力11名干部受处分 包括两位县委副书记一副县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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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5:17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左砚文)昨日获悉,咸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嘉鱼县委副书记程功武等11名抗非不力的干部作出警告、撤职等处分。 从河北打工回家的张某确诊前,嘉鱼县有关方面失察,导致大量人员与患者密切接触。为此,该县县委副书记程功武、祝儒镳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副县长刘智毅被行政记过。 此外,嘉鱼县统战部副部长汪成武、县党史办副主任丁从剑、潘家湾镇党委副书记郑裕荣、潘家湾镇两办主任刘守南被撤职,县卫生局局长杨敏、副局长徐锋、潘家湾镇党委书记熊武华、镇长余洪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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