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隐瞒案情 金蝉脱壳难逃法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6:51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李立功报道:挪用公款牟取私利,案发后主动投案被判处缓刑的李某,昨日又因余罪被反贪局挖出,再次被移送起诉。 据介绍,现年32岁的李某系丹江口市某银行信贷员。1999年3月受单位指派负责销售企业抵还的商品房8套。李某将房屋售出后却将8.8万元房款,借给他人做生意和个人使用。2000年7月31日,李主动向单位交待了问题,并退还了赃款8.8万元。因李有自首行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2001年5月14日,李被判刑2年,缓刑2年。 然而,当李某自以为逃脱了法律严惩时,该市检察院又查明1998年至2000年,李在任信贷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银行信贷科工作人员的身份对外揽储,采取收取存款不入账的手段,通过其妻介绍,先后收取汉江集团等12名职工的存款共计31万余元,用于借给他人做生意和个人开支。16日,该市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其批准逮捕。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