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招生区域限制 株洲“中招”政策出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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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7:57 潇湘晨报 | ||
本报株洲讯株洲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今年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其中部分政策有调整,家长、学生需留意。 初中招生工作,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要求任何学校都不得以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艺校不招“择校生”。城区民办初中学校可在办学许可范围内接收小学毕业生。各校在基础教育各学段均不得办重点班。 高中方面,有多项政策进行了调整。这些调整主要有:打破招生区域限制,允许全市各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内按省重点中学不超过15%、其他普通中学不超过10%的比例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就读;本市范围内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面向全市放开,允许有条件的市属职业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市外范围招生。 升学志愿填报采取社会化形式,不得以年级、班级为单位组织填报,学生填报志愿时,校长、老师、家长均不得在场。省重点中学只能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市规范化完全中学除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外,可录取第一志愿填报了省重点中学而未被录取但第二志愿填报了本校的学生。其他学校可录取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服从分配志愿的学生。 另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记者 吴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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