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摇身变住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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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7:57 潇湘晨报 | ||
位于湘潭市建设路口的华湘公寓部分住户近日向本报反映,他们购买的商住房房款已交了一年多了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一些购买了车库的住户也因为华湘公司的违规而面临被拆的局面;而该楼楼顶作景观用的女儿墙亦被华湘公司加高后改作了商品房卖给了住户,致使屋顶消防通道名存实亡。 商住房面积莫名增大 家住华湘公寓2单元3楼的罗先生说,他是2000年10月28日与华湘公司签的合同,当时交了8.5万,2001年4月19日拿钥匙时,余款全部交清,华湘公司答应半年内交产权证。半年过去后,当他去找华湘公司时,公司却要他莫着急。 2002年7月,公司通知他去办产权证时突然告诉他说,房子多了8个平方米,要补交6144元才能办产权证,否则就不能办。对此,罗先生认为,这8个平方的公摊面积不太合理,因为三个单元的户型是不一样的,中间单元的公摊面积明显少一些,但计算时是平均的,因此他拒绝多交。为此他至今仍未拿到产权证。 住户龙先生反映,他家的房子是复式楼,华湘公司未经同意北向外移了2.1米,面积增加了37.4平方米,华湘公司当时开价是2.1万,在他拒交后华湘公司减到1.2万。龙先生表示,他于2000年就一次性交清了19.9万元房款,而且他和华湘公司签的是包干价合同,即使是1.2万他认为也是华湘公司违反了合同,他不愿多交,故产权一直没有给他办。 占用公共用地建车库 住户魏清湘介绍,这栋楼房原是华湘公司与中建五局机械化施工公司联合开发,物业管理归机械公司。后华湘公司因故没有与机械公司合作,于是与机械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改变了进出通道。为此,机械公司补了3米宽地皮给华湘公司作为公共用地。 但是华湘公司却利用这3米地再向内推进2米,非法建了一排车库,共15间,并以每平方米800至1000元的价格卖给住户。2001年,湘潭市规划局曾发出停建通知,但华湘公司还是把车库建了起来。 景观顶摇身变成商住房 家住顶层的魏清湘说,他买的是7楼的商住房,当时华湘公司做工作说,如果他还买下房顶作景观用的尖屋77.56平方米,就送他一个56平方米的“花园”,其实就是房顶的另一半。他说,他和华湘公司有约定:包干价为10.5万元,购房金额以产权面积为准,多退少不补。 他是2001年3月9日签的合同,而华湘公司却到2003年1月2日才通知他说,楼顶的77.56个平方米不能办产权,这样就违反了当时的约定,为此他拒绝付款。而华湘公司则坚持要他同意楼顶“房子”不办产权才给他办产权。 违规车库一律拆除 湘潭市规划局法制科有关人士介绍,华湘公寓原是华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建五局机械化施工公司联合开发,搞两栋房子,规划勘查后,由于场地限制,只能建一栋,所以就由华湘公司一家开发。 对于华湘公寓住户反响强烈的三个主要问题,他给予了明确的答复。第一,15个车库用地是机械公司借用3米,占用公共用地2米,这属于违规建成的,一定要拆除。第二,华湘公寓在面积上比原规划多建了共计185个平方米,违反了设计图,但考虑到多建部分不是后加上去的,是整体建成的,因而在质量上没有问题,如果拆除对住户影响会较大,而且也不好操作,故在处罚后补办手续,使其合法化。第三,楼顶坡屋顶造型本是从美观上考虑的,但华湘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坡屋顶的墙被加高后改建就变成了房子,但这属于违规的,楼顶坡屋顶是起美化作用的,不能住人,也不能发产权,规划局要求整改后恢复原貌。 记者在湘潭市房产局产权管理处了解到,华湘公司在此已办理了27个产权证,没有办理车库的产权证。工作人员说,其他户主的资料没有报来所以没有办。记者 唐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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