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不合格的人身保险7月1日起停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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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8:14 新华网 | ||
督促保险公司化解风险,分红、投连、万能保险有了精算标准 为加强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监管,规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工作,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内容包含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的产品设计、负债评估及非保证性保险利益的确定方法。 该规定总结了中国保险业开办新型产品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并参考了各主要国家的有关做法,是建立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标准的规范性文件,也是中国寿险经营和寿险监管走向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是指包括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在内的不保证保险利益的人身保险产品。 新型产品发展三年来,逐渐成为人身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占全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了70%。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规定对保险公司准备金提取等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制定这一标准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督促保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 该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目前正在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7月1日之后将停止销售。但此前已经生效的该类保险合同仍按原保险合同内容执行。(文/张艳丽)(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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