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鼓励开发非典保险新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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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9:08 法制日报 | ||
全国寿险公司已赔付135例193万元 本报北京5月19日讯(记者辛红)为更好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中国保监会今天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非典新产品提出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保险公司应加强健康保险、定期寿险、责任保险和利润损失保险等新产品的开发,并应着手研究开发因非典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企业的利润损失保险,通过保险保障机制,帮助被保险企业稳定经营,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发展。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健康保险业务和医疗机构建立更紧密的合作,积极支持卫生防疫和疾病预防工作。保监会强调,保险公司开发非典新产品应以短期保障型产品为主。 据了解,截止到5月19日上午9时,全国寿险公司共接受非典索赔320例,已经赔付135例,总赔付金额为193.03万元,其中身故赔付142.30万元,住院医疗赔付50.72万元。保监会已批准5家财险公司的11个产险产品,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期间、雇员工作期间得非典都可有所保障。 保监会指出,通过非典事件,保险公司还应积极开发适合电话销售、邮递销售等直销渠道的新产品。但是,在销售新产品时,不得夸大责任和误导宣传。 保监会同时表示,将按照特事特办的方法处理非典新产品的备案或审批手续,为保险产品投入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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