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年审期限延长截止时间延至7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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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9:1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辉)日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将原截止于今年4月30日的劳动保障年审工作,延期至7月30日止。 通知称,劳动保障部门决定将年审延期,主要是根据当前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及我市劳动保障年审的实际需要。凡未办理劳动保障年审的单位,可在7月底前到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年审办公室(文德西路仰忠街6号,电话:83304168)或该局设在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广花四路272号,电话:86322826)以及外经一条街(广仁路广仁大厦,电话:83374286)的年审服务窗口,继续办理劳动保障年审。 年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2002年度劳动年审手册》一式两份;上月职工工资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年检报告表》、《社会保险登记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职代会或工会开具的在职职工人数证明、2002年12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核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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