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放气球审批不收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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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9:3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5月12日,本报在A09版报道了气球不可乱升放的消息,连日来,不少社会团体、广告公司等打电话询问,该到哪里去办手续?办手续时是否收费?昨日,记者就读者关心的问题再次采访了中国民航郑州空中交通管理中心,该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郑州空中交通管理中心是不收任何费用的。 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规定,自今年5月1日开始,升放无人驾驶气球,应当在拟升放两天前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否则不能随意放。郑州空中交通管理中心有关技术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不申报,飞行管制部门对气球的位置不了解,就无法指挥飞机避让,无人驾驶气球极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甚至会造成机毁人亡。所以任何单位、个人都要按规定申请,并按批准的执行,否则,将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郑州空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具体的申报程序如下:首先,必须经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获准后,升放单位在拟升放两天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升放申请(河南省内向郑州空中交通管理中心申请),飞行管制部门在拟升放1天前给予答复。大河报2003-05-20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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