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十项举措切实做好非典防治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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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9:44 开封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学志报道 日前,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市直机关非典防治工作。 通知说,为有效防止和控制非典疫情在我市发生、蔓延,确保市直各单位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正常的办公秩序,现就市直机关非典防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把入口关,阻断传染源。市直各单位必须严格建立和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班,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机关。外来人员因私找人时,机关门卫一般不予联系,有特殊情况由机关门卫通知工作人员到机关门外接待,外来人员不准进入机关;外来人员到机关办理公事的,先由门卫和机关有关人员联系,能到门外接洽办理的,尽量到机关门外接洽处理;必须进入机关的,征得机关工作人员同意后,必须先在机关门外登记、测量体温,没有发热病状的才能进入;外地车辆禁止进入机关院内,本市车辆因公需要进入机关院内的,必须在机关门外进行严格的消毒。 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离汴外出的管理,近期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尤其不要安排工作人员到重点疫区出差。已经安排出差的,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家休息,自行隔离7天以上,待隔离期满且没有发现异常情况,方可到单位上班。 三、禁止市直机关干部在防治非典期间举办和参加婚宴、大操大办丧事,禁止到歌厅、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活动。如因违背上述要求传染非典型肺炎的,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四、严格控制召开各类会议的次数和规模。各单位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开小会、短会的不要扩大会议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必须召开的会议,尽量开电视电话会议。需市级领导参加的会议及集体活动,必须分别报市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秘书长批准。 五、禁止和控制各类庆典活动。各单位原则上不要举行开工、开业、奠基、开幕等庆典活动,必须举行的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没有经过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庆典活动一律予以取消。对没有经过批准仍举办庆典活动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的责任。 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机关管理,严格组织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借故请假休息、外出,逃避防治非典工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无故逃脱岗位和不尽职尽责的,各单位党政组织要及时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各单位要切实关心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现机关工作人员患感冒发烧等疾病时,要及时安排其休息,不要让机关工作人员带病工作,以增强其体质和免疫力。每周开展一次机关内部爱国卫生活动,对机关会议室、办公室每天早晚两次用过氧乙酸和84消毒液消毒。 八、市委、市政府各接待单位和国有企业宾馆、饭店等,对各类会议的服务原则上都要实行分餐制或自助餐。 九、各旅游景点、景区要加强检疫检测工作,搞好环境卫生,严格进行消毒,不留死角。 十、市直单位都要高度重视防治非典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保卫科等部门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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