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省辖市 建立一所医院 专收非典患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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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09: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非典救治传染病医院和传染科建设。 具体要求为,各省辖市都要建立一所专门收治非典患者的传染病医院。各市根据当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情况,可选择一所规模、条件适宜的医疗机构改建成传染病医院,也可选址新建。较大的市传染病医院床位不低于100张,较小的市传染病医院床位不低于60张,具体规模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参照《河南省市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试行)》。已建有市级传染病医院的省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诊疗条件,调整充实专业技术队伍,提高救治水平。 各县(市)也要依托一所条件较好的县级综合医院建设符合要求的传染科,作为非典救治专用病区。床位设置不少于30张,具体标准参照《河南省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科建设标准(试行)》。县级综合医院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可选择距县城较近的乡(镇)卫生院改造成为传染病区隶属于县级综合医院,也可以建成独立设置的传染病医院,专门收治非典患者。已设有传染科的县(市),要根据需要,进一步改善条件,提高救治能力。 建设所需经费以当地财政为主,省级财政适当支持。各地在建设过程中,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建设质量。各地传染病医院、传染科改建完成后,由各市非典防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河南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河报2003-05-20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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