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罚款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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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10:12 石家庄日报 | ||
市政府发布通告 我市已成立60支执法队上街检查 本报讯 昨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管理的通告》,全文如下: 为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广大市民文明思想意识,减少环境污染,切断非典型肺炎等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渠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防治“非典”疾病疫情工作的需要,现就加强我市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对违反规定者,除责令当场清理外,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阻挠、刁难公务人员执法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广大市民都有维护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对发现随地吐痰、便溺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三、各级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大对随地吐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省会市容环境卫生。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又讯(记者曾晨实习生胡雁冰)市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管理的通告》发布后,市城管局系统已成立了60支执法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对市区道路、各类广场和市场、居民区、小街小巷、城中村人员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进行检查,从严处罚随地吐痰、便溺者。 检查的重点是中山路、裕华路、和平路等15条主次干道和火车站广场、人民广场等各类广场,以及省儿少活动中心、平安公园等各公园、纪念碑、民心河两侧、公交车站等部位。 市领导栗建华、蒋洪江参加了昨天召开的我市加强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管理新闻发布会,对落实市政府通告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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