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13名防治非典工作中违纪人员受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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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18:41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5月20日电(记者 王淮志)黑龙江省大庆市严肃查处防治非典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日前13名责任人受到处理。 为确保防治非典工作政令畅通,纪律严明,大庆市不久前成立防治非典工作督查小组,抽调10名纪检监察干部,重点监督检查在防治非典工作中的有令不行、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从重从快查办多起案件。 大庆市肇源县薄荷台乡八家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刘文和,在被安排做这个村第七村民小组14名外来人员管理工作时,临危退缩,擅离职守,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留党察看处分,并通报全县;大庆市红岗区劳动局干部王立新,在执行接送从外地回红岗区人员的任务时,因没能遵守接站点“24小时不离人”的规定,致使两名返区人员没有及时被接到,王立新在全区受到通报批评;肇州县部分学校因在防治非典期间不能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有11名校领导受到查处,其中,永乐镇新路小学校长刘志国、永乐镇太丰小学校长王强、兴城镇德宣小学校长王学仁、兴城镇福山小学校长刘亚文、榆树乡长山小学校长刘文达被免去校长职务,肇州镇新民学校校长于洪和、永乐镇星武学校校长李国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永乐镇中心校副校长岳长凤、榆树乡中心校校长李丙金、肇州镇中心校校长梁德祥、兴城镇中心校校长于井文受到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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