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巨贪武广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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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5:48 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5月20日讯 山东旅游展览总公司原总经理武广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近日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武广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检察机关指控,武广在担任国有山东旅游展览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464万余元据为己有。期间,武广还将展览公司公款20余万元擅自挪出,用于本人及其女儿与他人合伙成立的“阳光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的验资经营活动,该款验资后归还展览公司。1999年10月,武广在任孔子圣地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孔子国旅、天德酒店董事长、法人代表期间,向济宁电业局隐瞒孔子圣地公司出资修建二层楼房的事实,谎称此楼是其岳母出资修建,欺骗济宁电业局支付114余万元建房资金并占为己有。同月,武广从其会计处领取19余万元转账支票一张,为其女儿购买住房,后将收条及凭证销毁。宣判结束后武广表示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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