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现“双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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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7:17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不仅使企业“减负”,广大退休人员也老有所乐,堪称“双赢”。 身为国企当家人,牡丹江市太平洋制罐有限公司经理封玉祥对此感受颇深:“由于企业退休职工很多,平时很难照顾周全,他们的生老病死不但很牵扯企业精力,而且也增加了生产成本。实行社会化管理后,企业的负担大大减轻了,退休职工的困难也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80岁的王淑珍住在牡丹江市清福小区,老伴去世,子女又不在身边。“社区上的人帮我到银行领退休金,买米、买菜、打扫卫生,生活很方便,”老人家满意地说。目前,牡丹江市已有8万多退休人员像王淑珍一样享受着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据介绍,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单位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由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并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档案实行社会化管理,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提供社会保险查寻服务,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等,都属于社会化管理服务范畴。 从2001年开始,我省部分地市陆续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今年这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数已达58.9万人,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34.2%%,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数比年初增加18万人,提高了9.7个百分点。 据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还存在着总体上推进速度不快、进展不够平衡的问题。牡丹江市进展比较快,绥芬河市退休人员档案已全部移交到社会保险局管理。目前,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超过90%的有大兴安岭地区、森工、绥芬河、牡丹江,我省尚有11个地市没有超过全国平均社会化管理水平。(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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