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烟贩被判“越权行政” 劳教部门的上诉已被受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7:33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沈伟) 因对一非法经营的烟贩处以劳教,武汉劳教部门被大冶法院一审判为“越权行政”(见本报5月14日报道)。昨日获悉,黄石中院已受理武汉劳教部门的上诉。武汉劳教部门上诉认为,他们对烟贩余某的处罚完全符合我国劳教法规条文和立法精神,不存在越权行政。而且,对涉烟案件审批劳教,在遏制非法经营卷烟活动中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 据了解,由于对非法经营卷烟数量较大者处以劳教并非个案,这场行政诉讼的最终结果引人注目。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