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规范干部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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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7:5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为推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民主化,宿迁市日前专门出台规定,今后市政府主管部门投资30万元以上,区县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哪个领导说了算。 新出台的《县处级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若干规定》指出,事关本地区、本部门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如重点项目投资、大宗物品购置、车辆更新、公益性事业支出等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和奖惩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领导班子在重大决策预案形成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在备选方案形成后,要多方面征求相关意见,必要时还要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充分讨论,逐项进行表决。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胡赣江 黄红芳)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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