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人身险保非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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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8:18 每日新报 | ||
新报记者王健摄 新报讯【记者王婷】为了防范非典带来的风险,市民对各种有关非典的保险产品表现出极大热情,保险公司也相继推出新险种。据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介绍,非典带给人们的主要风险是医疗费用风险和死亡风险,很多人身保险产品可以提供这两种保障。综合来看,这些产品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医疗保险类产品。这类产品主要是给付被保险人患病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非典引发的医疗费用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目前,多数保险公司都有此类产品。近期,许多保险公司还专门开发了只保障因患非典而引发的医疗费用的保险。 第二类,收入保障类保险。这类保险主要是按住院天数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比如每天100元,保险金金额与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费用无关。 第三类,疾病保险。这类保险主要是在被保险人确诊患某种疾病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赔付,赔付金额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和住院天数等因素无关。这类产品仅保障保险合同中列明的疾病种类,而不是对任何疾病都给予赔付。在今年4月以前,市场上的疾病保险一般不含非典责任。 第四类,人寿保险。这类保险主要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目前,各保险公司都有这类产品,由于保险合同中没有把非典列为除外责任,因而对因患非典引发的死亡事故,保险公司应给予赔付。 该负责人进一步提醒说,这些与非典相关险种的具体保障内容存在非常大的差别,消费者在购买非典相关保险产品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了解,提防个别素质低下的营销员利用非典造成的恐慌心理,蒙骗消费者。 截至5月19日,保监会共批准21家保险公司的41项针对非典的新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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