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老板“金弹”射落金融三贪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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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8: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上午,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起在办理贷款时收受贿赂案件,由此,内江各界关注的“12·25”案件审判工作拉开了序幕。 案件一 贷出2800万 受贿30万 49岁的黄仁强原系隆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主任。内江市检察院指控称: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内江市新宇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修建“新宇广厦”,经黄仁强同意,先后贷款2800余万元。2000年9月,新宇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厚良(另案处理)送给黄仁强人民币20万元;2001年1月,段又送给黄人民币10万元。今年2月,黄仁强向内江市纪委如实交待了受贿事实并退清了赃款。 案件二送房又送钱 房信部主任笑纳 今年42岁的张和建原系建设银行内江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主任。检察机关指控称:1994年至1996年底,经张和建同意,新宇房地产公司先后贷款1100余万元。段厚良1995年下半年约张和建一起到成都,段花25万元买下成都市三桂前街87号1幢1单元6楼9号(面积77.34平方米)住房一套,送给张和建。 1995年1月至1997年,经张和建同意,内江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先后贷款950余万元,该公司经理刘红卫分数次送给张55万元现金,张将其中49.6万元据为己有。 去年12月,内江市纪委调查时,张和建主动交待了受贿事实,并积极提供了他人违法犯罪的重要线索。 案件三 送出现金15万 贷回580万元 内江市市中区纪委在对新宇公司涉及的刘红卫进行审查时,内江市建行工作人员李庆的受贿情况浮出了水面。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3月至1996年7月,内江市三建公司因承建东兴区文化宣教中心综合大楼需要资金,刘红卫找到时任建行内江市白马支行房地产信贷部负责人的李庆,先后5次送给李庆现金15万元,在该信贷部贷款580万元。 昨日庭审中,3人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高冰洁 新闻背景 在内江引起广泛关注的“12·25”案件,是以内江新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段厚良为首的涉嫌犯罪团伙,在2002年10月15日和10月24日,先后两次雇凶伤害案。此案发生后,内江市委高度重视,办案人员经过120多天奋战,基本查清以段厚良为首的涉嫌犯罪团伙犯罪事实,还连带发现了一些党政机关、金融部门和司法机关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昨日审理的3起案件,是涉及“12·25”案首批进行审判的案件。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涉及人员和案件作进一步侦查。 (高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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