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办护照更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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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9:15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省公安厅近日出台两项出入境管理新规定:一是进一步放宽企业赴港澳商务条件。3个月以下的商务签注实行按需申领,取消企业纳税、创汇等限制;1年多次商务签注年度纳税标准由原来的50万元降至10万元人民币;3年多次商务签注由原来的100万元降至80万元人民币。二是进一步为劳务人员办理护照提供方便。从今年5月1日起,允许经营公司跨省际、跨地区招聘劳务人员,允许其为在暂住地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劳务人员在暂住地集中申请办理护照,为经营公司合法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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