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查处“飞越明珠歌舞团”事件相关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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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09:56 南方日报 | ||
□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吕冰冰) 前天,深圳正式公布对“飞越明珠歌舞团”非法演出事件的查处结果。非法歌舞团的组织者、演出联系人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相关区、镇、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也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 深圳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有关通报指出,“飞越明珠歌舞团”系河南省宝丰市人周战军组织的个体演出队伍。该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下于5月1日至8日在深圳市龙岗、宝安、南山三区非法演出7场,观众约800人。5月9日,“飞越明珠歌舞团”出现群体性发热现象。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此极为重视,明确指示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了解情况,果断处理此事。后经深圳卫生局及时组织力量确诊,该团体中的发热病人为甲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初步排除非典疑似病例。 事件发生后,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部署,5月12日上午,由深圳市监察局、公安局、文化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分三个组赴该歌舞团到过的龙岗、宝安、南山等区进行调查,查清了“飞越明珠歌舞团”在深圳进行非法演出的经过,查明了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会同有关区、镇、办事处研究了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1.对在深圳进行非法演出的“飞越明珠歌舞团”团长周战军和负责联系非法演出活动的经纪人苏小明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2.责令在这次事件中负有管理不力和失察责任的布吉镇委委员、宣传部长沈树人,观澜镇委委员、宣传部长张远桥,公明镇委委员、宣传部长林国亮,粤海街道办事处分管宣传文化工作的党工委宣传委员李帮琰等作深刻检讨,并予以通报批评; 3.给予这次事件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布吉镇文化站站长刘庆、观澜镇文化站站长杨雄伟、粤海街道办文化站站长马金兰撤职处分,给予公明镇文化站站长陈伟南、粤海街道办文化站站长马金兰行政记大过处分; 4.对在这次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观澜影剧院职工(临时负责人)庄玉欢、布吉会堂职工李英华、公明镇文化站文化市场专管员陈沛槐、观澜镇文化站文化市场专管员胡晨辉等四人予以开除公职处分;对大冲实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经理罗永广予以撤职处分; 5.对违法同意“飞越明珠歌舞团”进行非法演出的布吉会堂承包人刘德成,公明镇田寮影剧院承包人朱金彪,公明镇玉律影剧院承包人徐斌,大冲电影院承包人李信峰、张美琼、韦初益等人由各区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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