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照顾加分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高考资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0:18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 近日,我省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考优惠照顾加分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出,严禁为考生申报优惠照顾加分开具虚假证明,高考照顾加分要通过公示确保公开公正,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高考资格。 《通知》明确了公开的类别: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专项测试,获得“体育特招”和“加分资格”证书的考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获得“加分资格”证书的考生;对口招生中“全省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和“省级学生创业明星”获得者;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高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或获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青年以及侨眷高知子女;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 《通知》要求,各有关学校要在学校醒目的地方或校务公开栏中对本学校申报优惠照顾加分的考生进行公示,要注明优惠照顾加分类别和考生所在班级。各县(市)区招办将享受优惠照顾的考生,在上报省考试院前公示一周(5月31日前完成)后,各学校继续公示,直至8月底。对在这项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经查实,不仅不予加分,还要取消当年高考资格;对帮助考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