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农民伪造证件4万余份 终审被判12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1: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 李京华)今年35岁的江苏农民孙克春,因在京大量伪造身份证、国家机关证件和事业单位印章,日前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有期徒刑12年。 据法院介绍,2002年5月11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在海淀区西北旺黑龙潭路出租房内有人贩卖假证件,遂前往该出租房,将正在交易假证件的孙克春当场抓获,并从屋内起获孙克春用于制假的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各类机动车牌照、驾驶本、营业执照等各类证件共4万余份。经鉴定,上述证件均系伪造。原审法院经审理,数罪并罚判处孙克春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决后,孙克春不服,提出上诉。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孙克春为牟取非法利益,大肆伪造居民户口簿、驾驶证、行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且犯罪情节严重;孙克春伪造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孙克春大量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且犯罪情节严重,应与其所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并罚。 鉴于孙克春参与伪造证件及印章的品种多,数量大,对其应从重处罚。故一中院依法裁定驳回孙克春上诉,维持原审法院判决。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