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烟“大姐大”被罚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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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2:07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我市烟草部门苦苦追踪3年的周山浜假烟“大姐大”何小敏,16日被崇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法庭同时作出9万元高额处罚。 去年底,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周山浜一租住房内查获非法生产的1307.9条假烟,库存假烟均为“中华”、“苏烟”等品牌。经过数月布控守候,烟草部门今年初将何小敏抓获,并在其租住处发现200余条假冒“红杉树”、“大红鹰”。据统计,何小敏前后两次涉案金额共计17.8万余元。(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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