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择校“限分限人限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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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2:07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天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人数。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高中实际招生总人数的20%。少数通过银行贷款异地扩建校舍、招生规模超过2000年实际招生总人数一倍的重点中学,经批准的择校生比例最高可不超过该校高中实际招生总人数的35%。今年全省还首次设立“高中择校生”收费项目,并明确苏南八市的择校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不超过3万元。择校费由学校在学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择校生交纳择校费后,每学期还应按规定交纳学费和课、簿本费等。市教育局表示,我市75所高中学校都将照此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确定后再行公布。 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要与统招生一起向社会公布,一起填报志愿,在录取时纳入同一批次,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择校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当地高中录取控制线。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择校费标准,或另外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等,违者将受到严肃查处。(小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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