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吨无主“高富”轮以367万拍卖成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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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3:55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敏)本报曾做报道的我省第一宗申请认定海上财产无主案件近日有了新进展(详见3月11日本报A2版报道《怪,千吨巨轮无人要》)。昨天,广州海事法院对停泊于潮州港巴拿马籍货轮“高富”轮进行公开拍卖,经过多番激烈竞价,最终这艘千吨巨轮被最高应价者陈先生以367万元人民币买走。 无主巨轮被裁定予以拍卖 今年年初,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收到潮州海事局递交的请求判令“高富(RICHMAX)”轮为无主财产的申请。法庭经审查后依法受理该案,并依法在有关媒体上刊登公告,敦促该轮的所有权人前来认领船舶。该案也成为我省第一宗申请认定海上财产无主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4月1日,潮州海事局又向本院申请拍卖“高富”轮。经审查,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作出民事裁定,准许潮州海事局的拍卖船舶申请,并将停泊于潮州港的“高富”轮予以拍卖,拍卖所得价款在支付因拍卖船舶的费用后,全部存入法院指定帐户。 法院认为,自刊登公告以来,“高富”轮的所有权人至今未向法院主张对该轮的所有权。“高富”轮锚泊于潮州港通航水域,严重影响进出港船舶的安全。潮州港即将进入台风季节,“高富”轮自身丧失动力,不具备抗台能力,应及早处理该轮,避免引起港口设施和其他船舶遭受损失。此外,如不及早处理“高富”轮,其停泊于港口所产生的保管费用和港口费用将不断增加,船舶自身价值将不断下降。 特殊拍卖程序利于国有资产保值 千吨巨轮吸引了17家买家前来竞买。在昨天的拍卖会上,紧张气氛始终笼罩着会场,激烈的竞价场面多次出现。“高富”轮起叫价为200万元人民币,拍卖师报出起叫价后,多个竞买人纷纷举牌应价。十多番来回较量之后,只剩下两家竞买人进行“拉锯战”。最终,333号陈先生出价367万元,成为全场最高应价者。“367万第一次,367万第二次,367万第三次!”一锤定音,“高富”轮被陈先生竞得。 据分析,本次“高富”轮拍卖有如下特点。首先,拍卖人身份不同。往常委托方和拍卖方一般不为同一人,但在本次拍卖中,广州海事法院既是委托方,又是拍卖方。由于船舶是特殊标的,根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有关规定,本次拍卖由广州海事法院组成“高富”轮拍卖委员会负责实施。拍卖委员会由验船师、拍卖师和拍卖委员会主任3人组成。其次,叫价方式和程序不同。此次拍卖方式采取有声加价拍卖,拍卖底价不予公开。当拍卖师在现场最高应价连续三声报价后无人应价时,再由拍卖委员会主任当场就拍卖底价进行拆封,最后应价不低于底价的,由拍卖师击锤宣布成交。据介绍,采用这种较为特殊的拍卖程序和叫价方式,最大优点是利于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值,并防止竞买人恶意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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