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校出现“征卵启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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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4:3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随着人们生活观念的改变,不少不育夫妇开始接受借卵生育,但是医院的卵源又很少,这是一个矛盾——— 一石激起千层浪 最近一段时期,不断有神秘的“征卵启事”在重庆一些高校出现,一时间校园内外议论纷纷。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委,记者进行了跟踪采访。 早在2月18日,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工地围墙上贴出了一张神秘的启事:诚征卵子捐赠者,要求身高1.6米以上,年龄18岁至28岁女性一名,婚否不限,身体健康、匀称、五官端正、中专以上文化,聪明善良,有爱心,血型为A型或B型者佳,无家族遗传病史、无传染病、精神病者,一次性酬谢人民币8000元至10000元。联系人:章姐………此后,又有不少高校相继出现了类似的“征卵启事”。 “我就是章姐。”几经辗转,记者终于见到了这位身材不高、操着一口流利普通话的征卵者。“卵子是我自己要用的。”在交谈中记者了解到,章姐来自广东,今年36岁,结婚15年了。年轻时曾怀孕过,但那时年轻,不想要孩子。现在想要了,她的卵巢功能出现衰竭,所以想借卵生育。“医院不能提供卵子吗?”记者问。“可以啊,但太少了!”章姐焦虑地说。为了借卵生子,她已在重庆治疗、等待了整整一年,“实在等不及了。”她说。 “为什么不在广东做?”“距离太近,怕将来会有麻烦。”章姐说,她的血型是B型,丈夫的是A型,找个血型相同的应征者,也是为了孩子将来不至因血型对自己的身世产生疑问……卵子能捐不能卖 到底医院捐卵子情况如何?像章姐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张贴启事付款取卵的方式是否合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重庆生殖与遗传研究所,该所负责人黄国宁医生告诉记者,在我国像章姐这样需要受卵的患者还有不少。按照医院规定,受卵方和供卵方手术前要签署一份协议,保证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施行手术。医院只是手术的实施方。医院要求医务人员不得对单身女性实施这种手术,受理手术前要进行一系列证件查验,包括结婚证书以及计生部门的准生许可证等。进行手术的费用在1万元左右。医院进行此类手术时一般不提供寻找卵子捐献方的服务,必须由患者自己去联系卵源。他承认,最终能找到合适卵子的还是少数。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卵子买卖国家早有明文规定禁止进行。凡是利用捐赠精子、卵子、胚胎实施的辅助生殖技术,捐赠者与受方夫妇、出生的后代保持互盲,参与操作的医务人员与捐赠者也须保持互盲。如若违反,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进一步说明买卖卵子的危害,黄国宁医生说,如果捐卵者与受卵者是一种买卖关系,则无法确认卖卵者的真实情况,对其不良病史如精神病、遗传性疾病、吸毒等无法确知,达不到优生优育目的。借卵生育呼唤法律规范 据报道,我国的12个省、直辖市的18个卫生机构可以开展不同内容的辅助生殖技术,正式批准的人类精子库已有5个,而卵子库尚无一家。虽然我国目前取卵技术还不成熟,而且卵子冷冻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技术难题,只有意大利和美国有成功的例子,但是不少专家还是呼吁尽早建立卵子库。 在卵子库尚未建立之前,不少专家指出,随着生物技术特别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飞速发展,有关方面的立法显得尤为迫切,借卵生育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黄国宁说,按照目前捐卵过程的操作模式,卵子捐赠依然只是个人行为,缺少规范和引导。另外,捐卵是一种社会公益和人道主义行为,仍需要有关部门出面,进行统筹规划。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黄汉强律师认为,目前社会上不规范的供卵行为和亲属间借卵怀胎所潜在的问题令人忧虑。如果卵源由中介公司操纵,很容易引发伦理上的问题。如中介公司为牟取更多的利润,可能出售一名女性多次排出的卵,或将一次排出的数个卵分别卖给多名不孕女性。这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后代可能出现兄妹、姐弟结婚的悲剧。亲属间借卵,将来也可能带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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