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劳动保障系统将实行首问责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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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5:09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陈钰凤 实习生黄穗云 通讯员文元)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佛山市劳动保障系统将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当用人单位和个人来劳动保障局办事时,第一个被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把问题解决好,把事情问好,否则,将追究首问责任人和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 据了解,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执法准确性提出越 据悉,本次实行的首问责任制,即当用人单位和个人来劳动保障局办事时,第一个被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是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把问题解决好,把事情问好;不是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首问责任人也要做好向导,引导来访人办事。否则,将追究首问责任人和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 另外,佛山市劳动保障系统还将实行收费公示制、政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将主动接受监督组、单位、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没有挂(示)牌、收费没有公示、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过错、限时办结过错、服务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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