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年底要撤并15%乡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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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5:12 信息时报 | ||
目前撤并比例仅9.7%届时撤并不达标乡镇将暂停财政转移支付 本报讯(记者王丽凤通讯员王锦昌)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2001年省委省政府曾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要撤并15%乡镇。但到目前为止,全省乡镇撤并比例仅达9.7%。为此,省委、省政府做出决定:今年达不到撤并比例的乡镇,要暂停该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 乡镇撤并仅达计划的65% 据了解,广东省原有乡镇1588个,平均人口3.8万人,其中3万人以下的乡镇754个,占全省乡镇总数的47.5%,有153个乡镇人口不足1万人。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差距显著。2001年8月,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我省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提出了2003年底全省要完成撤并15%乡镇的任务。 但到目前为止,只有珠海、江门、广州、惠州、清远5个市完成撤并15%以上的比例,其他各市均未完成任务,其中湛江、云浮、茂名等市只完成了1%~3%。据统计,目前,广东省撤并比例仅为9.7%,离计划撤并15%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乡镇年年负债仍不愿撤 据广东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吴平发介绍,省内少数乡镇干部超编高达40%,镇政府所在地没有集市、没有商铺、更无企业,每年靠着县、市财政每年上百万元的补贴过日子,乡政府负债累累,有的地区甚至靠对违章建筑、综合治理的罚款来养活大量的编制外干部,严重增加了财政及农民负担。撤并这些乡镇,财政每年会省下上百、甚至上千万元的资金,来发展该地区的经济建设。但这些乡镇始终不愿撤,原因是个别领导认识不到位,怕被撤并的乡镇干部难安置,怕债务难处理,采取坐等观望态度,该撤并的不撤并,能撤并一个决不撤并两个。 不撤并将暂停财政转移支付 吴平发透露,省民政厅于4月派出督查组奔赴撤并进展缓慢的9个地区进行督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引导纠正,并和当地讨论制定相关政策:包括被撤并乡镇干部分流安置、资产和债权债务及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不少乡镇撤并缓慢的地区,如梅州、河源、汕尾乡镇撤并率上升到15%以上,但仍有个别地区出现了阻挠督查组正常工作的现象。 为此,省委、省政府最近做出决定,对于到今年年底仍没按比例撤并的乡镇,将会暂停该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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