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非典参保报销范围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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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5:14 信息时报 | ||||
包括定点医院参保病人已支付的住院起付标准、共付段自付部分100%和自费部分50%的医疗费用 本报讯(记者李太燕)昨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布了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病人“非典”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市劳保局医保中心在四楼服务厅开了4号和8号两个专门窗口,承诺对参保病人的“非典”医疗费用报销设立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服务,报销最多半 开设专窗半小时搞掂 根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对外公布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病人“非典”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医保中心四楼服务厅开了4号和8号两个专门窗口,由参保人所属单位医保经办人(或病人家属)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中心四楼服务厅报销。为方便参保人,四号窗工作人员直接在12号窗现场刷卡,参保人只需稍等片刻,就可领到光大银行借记卡,并可在市内标有“银联”提款机上或光大银行网点内提取现金。 医保范围内全额报销 在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住院、急诊室留观医疗费用结算的“非典”参保病人,报销范围是:参保病人已支付的住院起付标准、共付段自付部分100%和自费部分50%的医疗费用。须带:医院打印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参保人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出院或急诊留观疾病诊断说明书;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原件。 在异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症留观治疗出院的“非典”参保病人,报销范围是:参保病人已垫付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100%的医疗费用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50%的医疗费用。须带:参保人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出院或急诊留观疾病诊断说明书;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原件;异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特别提醒:报销资料不全的参保人,必须补齐资料后,经审核再行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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