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公示房产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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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7:47 潇湘晨报 | ||
17户业主认购了长沙市建湘南路289号“长沙文化广场”大厦7至10楼的写字楼,但是一日之间他们所购的房产就将化为乌有,这一切只因为一纸公示。他们的房屋已由开发商在2000年6月抵押给了银行,现因开发商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将对此处房产进行拍卖,三年以来一直被蒙在鼓中的业主们,此时才如梦方醒。 一纸公示房产成泡影 4月中旬,一份公示分发到了“长沙文化广场”大厦7至10楼的17位业主的手中,公示中称:长沙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星宇公司)于2000年6月,已将长沙文化广场”大厦7至10楼的房屋所有权,连同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予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下称韶山路支行)。星宇公司对外销售、租赁位于“长沙文化广场”大厦7至10楼房屋的行为,未告知韶山路支行并征得书面同意和认可,属非法擅自处分抵押物行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房屋买卖或租赁双方自行解决。 见到这份公示,17位业主怎么也不敢相信,刚才还属于自己的房产一下就成了一场空梦,才明白自己一直被蒙在了鼓中。 房产证一拖再拖 据了解,这17户业主中支付购房款最多的达46.5万元,最少的也有9万元,总值达200多万元。在他们的购房合同中,星宇公司承诺在半年至一年时间内办理好产权证,并约定由星宇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但是,“长沙文化广场”大厦的业主们曾多次到星宇公司催办,星宇公司总是以“消防尚未过关产权证还没办好”来搪塞,安慰业主们放心马上就可办好。但这么一拖再拖,已经过去三四年了,产权证还没见到影子,合同备案登记也未能办理。 业主们应尽快上诉 对此,业主们来到了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产权市场处反映情况。该处的有关人士表示,在此案件中,业主们是无辜的受害者,其主要原因是星宇公司存在欺瞒行为,同时银行也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他说,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诉讼,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已无法进行干预,业主们应尽快上诉,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李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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