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追究3所中小学校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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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8:4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陈谢)4月18日,武汉市水果湖第一小学六年级150多名学生食用学校发放的课间餐后,部分学生出现红疹或低烧等食物中毒症状。该校校长日前因对学校管理不力被免职。 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该省另外两所中学校长也同样因学生生命和健康在学校受到严重损害而被免职。 据悉,另两起学生服毒事故均发生在3月份:3月6日,黄冈市黄梅县实验中学初二年级两名学生受到教师刘某的变相体罚后,同时服毒,其中一名学生不治身亡。3月13日,十堰市武当山中学初三年级一名学生服毒身亡,事故起因是该校单纯以学习成绩为依据,学生分流进快慢班,从而导致学生的心理压力过重而不堪负荷。 湖北省教育厅认为,这3起事件的发生虽然具体原因各异,但均属学校安全事故,因此按照有关规定,对校长进行责任追究,予以免职。 省教育厅强调,学校要一切为学生着想,全省中小学要坚持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同时,要建立青少年学生应急保护机制。各中小学要切实做好紧急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迟报、漏报和瞒报的学校将被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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