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信誉的“牌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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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8:5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郑州一个大商场“购物放心商场”称号,但消费者葛锐却在这个商场屡次买到假货,随后要求质监局撤销它原来授予的光荣称号,却被质监局拒绝。葛锐一纸诉状将质监局送上了法院。(法制日报5月18日报道)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要搞诸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质量信得过单位”、“免检产品”之类的评比活动。反正我去买东西,从来不看它门头上的这些花里胡哨的玩意儿。当然 有关部门对授荣誉给商场乐此不疲,原因大约有二:一是显示其工作的成绩,表明“俺当着和尚也撞了钟”了;二是俺这东西也不是白给的,“参评费”大约少不了一分,当然,这些参评费是不是全用于“参评”了,你我咱大家心里都清楚。 所以,葛锐打这场官司,无论输赢,至少也有两个“好处”:一是让老百姓知道商场门口上挂的那“牌坊”不必全当真;二是那些政府部门不要再轻易就拿荣誉给人,弄不好还要吃官司。 过去,商场有句名言,谁砸我的牌子(名誉),我就砸谁的饭碗。所以很少有商场职工敢去砸商场的牌子。而与商场这般“呵护”自己的牌子相比,一些政府部门似乎不太在意自己的牌子被砸。一个部门,授予有假货的商场“购物放心商场”称号,还不认错,这要在商场,就相当于它卖了假货还不退换,那它以后还干不干了?但有些政府部门似乎就没有这么担心。大约是“独家经营”,办事你不找我找谁? 我们不妨眼盯着这个官司的结局,如果法院判定质监局败诉,就意味着他们的举动使得国家信誉受到了损失,就必然要有人对这个损失负责。 程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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