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婚况证明愁煞离职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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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8:52 南方都市报 | ||
一纸婚况证明愁煞离职人员 原单位不愿开证明,居委会拒绝开证明,一对恋人为结婚奔波两年 有句老话,“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来共枕眠”,成为夫妻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相恋6年的蓝龙和吴英对此尤有感触。两人2001年开始办结婚手续,直到两天前的5月20日, 档案留在了原单位 5月17日记者采访了蓝龙,当时的他回首办结婚手续的过程,用了“极度困扰”来形容。 来自湖南的蓝龙1994年毕业分配到广州铁路工程总公司的一个部门工作,户口和档案均调到该单位。一年后,他离开这里到别处发展。据蓝龙说,当时离开学校没多久,“什么都不懂”,而且按劳动合同上的规定,他主动辞职得向单位交一万多元的违约金,对于当时月收入只有几百元的的他来说,根本交不起。所以他只好跟领导“打声招呼”,交接完工作就走人。但按该单位干部部罗部长的说法,蓝龙是“不辞而别”。从此,蓝龙换了好几次工作,但档案和户口一直留在原单位。“没想到,就是这个问题成为我婚姻的障碍”。 不久后,蓝龙结识了同在广州打工的湖北姑娘吴英,两人开始恋爱。2001年,双方决定结婚。按婚姻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均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蓝龙便回到离开5年的广铁工程总公司,请求开证明。但单位人事主管拒绝,理由是蓝龙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再说他离职已久,单位无法确定他的婚姻状况。蓝龙与原单位多次交涉,均未果。他和吴英的婚事因此拖了两年。这期间,他们想尽办法,在居委会、人才市场、民政部门之间跑了无数遍,婚事始终悬着。 办婚况证明焦头烂额 蓝龙告诉记者,由于工作忙,很多时不得不让吴英一个人去跑部门。但她最近怀了孕,身体不适加上操劳、焦虑,情绪十分不好。5月19日,吴英与记者一起到广铁工程总公司干部部。干部部的余主任看到吴英,叹口气请她坐下。余主任告诉记者,他虽很同情,但爱莫能助。因为蓝龙离职六七年,已不是广铁公司的员工,公司根本掌握不了他的情况。为了谨慎起见,这类证明不能随便开。 离开广铁工程总公司,记者随吴英到了梅花村第九居委会(广铁公司所在地居委会),找到负责婚育工作的朱大姐。朱大姐听记者说明来意后,表示蓝龙和吴英已跟她打了很多次交道,但按规定,居委会只能为失业人员、个体私营企业者、中外合资企业或国有企业的临时工、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小公司、小商店营业者等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居民应该让单位给开证明。 到了东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科,该科的刘大姐见到吴英,一脸同情,说:“只要你和男友带全了东西,我立刻给你们办手续。”遇到此情形,吴英叹叹气。她告诉记者,两年来,她已记不清经历过多少次这样的情形。 结婚证到手兴味索然 在漫长的办手续过程中,蓝龙和吴英两人的感情不断起起落落。发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怀了孕以后,她更惶恐、焦虑。但蓝龙工作繁忙,她得经常一个人到处跑,为开证明说情。两人经常为此情绪不好而吵架。 蓝龙说,从没想过结婚这么难,为这事两人耗费了不知多少时间精力。当时心里很不平,法律规定人人都有结婚的权利,但他就是结不成婚。人才流动在当今已是很普遍的事,换工作没有什么不对,只是在现在的环境下还有很多不便。他就是因为这样才付出那么多代价。相信还有很多与自己有类似遭遇的人。 5月19日,蓝龙在吴英之后再次和广铁公司协商,最后对方终于同意出证明,证明上写着“(蓝龙)档案中无结婚记录”。次日,两人领到盼望已久的结婚证,却全然兴奋不起来,因为两人已经精疲力尽了。 (文中人名为化名)相关个案 1 冯先生和小林:为开证明奔波千里 冯先生是广州人,未婚妻小林是河南人。6年前,小林从河南老家到广州创业。当时,小林是河南一家国企的正式职工,年轻有为,领导很看重她。但是小林觉得这份工作过于平淡,年轻人应该出去闯一闯,就向单位提出辞职。领导很不高兴,不肯放手,于是没有批准,但小林一心想着出来,递过辞职信后便过来广州做生意。几年下来,小林闯出一片天地。 在广州有生意有房,生活安稳后,冯先生和小林便想着结婚。想不到麻烦就出来了,由于当时单位不放小林走,小林的档案和户口仍然留在原单位,没法转出来。于是,小林便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回到老家办理未婚证明。当小林回到原来的单位时,单位领导说:“你离开单位已经6年了,现在也不太清楚你的情况。”不肯给小林开证明。小林要求将档案和户口转出来,领导也推三推四的。无奈,小林只好坐飞机回广州上班。 第二次是冯先生和小林一起回河南。为了好办事,冯先生特意请了小林单位的领导吃饭。饭后,领导便发话说,只要交给一笔两三万的违约金就可把户口和档案迁出来。小林觉得交给单位这一笔钱太冤了,心里很不愿意,后来这笔钱没交成,档案和户口当然也没能迁出来。 冯先生说,婚一定得结。他已经准备了一笔钱,打算近期再跑一趟,做些公关工作,给小林单位领导送些礼,好把户口和档案转出来。 2 林先生:街道单位均拒开证明 林先生是某公司的招聘人员,户口在街道。当他要结婚,到街道开未婚证明时,街道工作人员认为他有单位,要他在单位开。林先生又跑回单位,单位说是户口所在地开。林先生两头跑了几次,单位领导便开了一个证明“林某在某单位工作,现是未婚青年,请街道给予协助办理”。 林先生把证明拿到街道,街道工作人员还是不太愿意开证明。随后,由于林先生父亲是重点中学老师,所住的住址是重点中学的宿舍,学校又给林先生开了证明。林先生拿着两张证明到街道,街道人员才开出未婚证明。 林先生说,最麻烦的就是像自己一样的人。因为他们有单位,但是属招聘人员,户口仍然在街道。而街道只给失业人员开证明,有单位的必须由单位开证明;但是规定中又必须是户口所在地开证明。因此不得不两头跑。就一个证明,林先生就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拿到手。民政部门说法 按照现行法规仍需婚况证明 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王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于结婚登记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问题,近来社会各界讨论热烈,到底需要与否,要等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出台之后,才能确定。婚姻状况证明主要具针对重婚行为,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有保障作用。依照现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当事人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在新法规出台前,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仍要严格遵守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但多个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人员则表达不同看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政科科长说,很多人觉得由单位为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做法不合时宜,这种做法的主要弊端在于容易混淆了婚姻当事人与单位之间的法律责任。大量事例证明,因为单位证明而出现法律纠纷后,没有单位会承担任何责任,麻烦和责任都是当事人的。而且现在人才流动频繁而普遍,很多人四处闯荡,但户口、档案还挂在一个单位里,办事很不方便,而单位也很难管理。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叶子 郑小敏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李锋图: 婚礼中的一对对恋人是幸福的,但不少离职人员常为一纸婚姻状况证明来回奔波四处碰壁,这种经历甚至成为他们难以忘却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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