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死尸处理难在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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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9:04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昨天,在南岗区博物馆附近绿地中,一死亡男子曝晒数小时迟迟没能得到处理。 当天14时许,记者接到群众举报赶到现场,死尸所处位置离西大直接人行路不足1米,臭气袭人,人们纷纷掩鼻而过。据秋林地区管理处执法监察大队许森介绍,当天8时许,他发现了这具死尸,遂上前用废纸壳等做了部分遮挡,随后报警。不久,公安部门来在此拍照、 在当地松花江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经技术部门鉴定,死者为无名尸,已排除暴力凶杀的可能。他们正为如何处理尸体发愁。派出所能找到的最近文件,是1980年8月15日,由市公安、卫生、民政和环保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尸体处理的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凡无名尸体经公安部门拍照或尸体解剖,建立档案后,由民政部门火化。”经民警现场联系,市殡葬管理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由公安部门出具手续后,无名死尸的善后工作由该部门负责。但令派出所为难的是,一些费用却没规定该谁拿。 据了解,该派出所管辖范围内,每年都要出现一二十具无名尸,其处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费用几乎全部由民警个人垫付。当天,民警们决定再次自掏腰包,先把尸体运走。 (本报记者 王景春 刘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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