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驾车撞人遗弃致死被认定故意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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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9:19 哈尔滨日报 | ||
新华社杭州5月21日专电 交通肇事后藏匿、遗弃被害人并致其死亡。日前,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在这起交通肇事案件作出的判决中,两名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成立。 据法院介绍,犯罪人嫌疑人黄金龙和孙林岗均系嵊州市三界镇八郑村人。2003年2月7日夜,黄金龙载着孙林岗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三界镇八郑村驶往黄家自然村,在途中与同向行走的黄水生相撞,致使黄水生颅骨粉碎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黄金龙、孙林岗为逃避侦查和法律追究,合谋将严重昏迷的被害人黄水生抬上肇事摩托车,运至离案发现场1000米处,将其抛入1.5米深的一条沟内,黄和孙恐被人发现,用干草覆盖在黄水生身上进行伪装。 2月9日中午,黄水生的尸体被村民发现。警方现场勘查证实,黄水生在被藏匿后,曾从昏迷中苏醒,其手上有明显抓挖沟内物体伤痕。经法医鉴定,黄水生是被两被告人抛入沟内后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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