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措施出台为旅行社“输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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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09:3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陶健)为了帮助本市旅行社企业渡过因“非典”造成的生存危机,市旅游委昨天公布三项援助措施:暂退旅行社部分质量保证金,核发旅行社结汇奖励资金,顺延部分旅行社责任保险期限。 按照国家旅游局通知,只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和同时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可分别暂退40万元和10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上海市旅游委同时决定,国内旅行社 保险业也对旅游业伸出援助之手。人保上海分公司决定,凡截至今年5月18日前该公司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且保单依然有效的本市旅行社,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4个月,不再另行收费。 据悉,受“非典”影响,本市旅行社的旅游业务已全面停顿,经济损失惨重。部分资金储备不足的旅行社企业,在员工工资发放、房租、设备等项目支出方面发生困难。业内人士表示,燃眉之急的资金援助无异于雪中送炭,将有助于本市旅行社服务品牌的延续。 名词解释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向旅游主管部门缴纳的这笔保证金,原本是用来解决旅游投诉中的赔偿支出。国内社的质保金为10万元,国际社分60万元和160万元两种。只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缴纳60万元的质保金,同时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则要缴纳160万元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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