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旅行社喜获“甘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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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12:14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市旅游委出台了“帮助本市旅行社克服经营困难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在执行国家旅游局、财政部规定的同时,明确国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暂退额为6万元。 作为地方性政策,市旅委出台了“核发旅行社结汇奖励资金”的条款。即“按2002 年度外汇结汇额度20万美元的起计标准核发国际旅行社结汇奖”。 另外,延长本市部分旅行社责任保险期限,即“本市旅行社凡在2003 年5月18日前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且保险单仍然有效的,其保险期限可顺延4个月,保险公司不再另行计收保险费”。 接到通知的旅行社普遍感到这些措施是“雪中送炭”。上海国旅副总刘厚彬说,在流动资金很缺乏的情况下,旅委的措施可谓解了燃眉之急。尤其结汇奖励一项可作为旅行社的收益,这将极大地刺激旅行社今后积极自主外联。作为沪上入境游的大户,上海国旅去年接待海外客22万,其中10多万是自主外联客人,因此上海国旅将是这项政策的最大得益者。 上海中旅集团副总李怀发认为,措施出台对解决资金困难十分有利。市旅委在资金到位的时间安排上,比国家规定的截止期还提前了一到半个月,这对企业更是十分有利的。 春秋国旅的王振华总经理则说,这政策一实施,我算了一下,不算各地分社,仅上海一地,我们就多了200万元流动资金。 (记者忻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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