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过氧乙酸需安全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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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12:4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省经贸委日前发出通知,切实加强过氧乙酸等危险化学品类消毒剂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为了保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单位在向用户提供产品的同时,还必须向用户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沈经贸 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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