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可暂凭外汇局批复办理保险外汇收支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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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18: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 张建平)外汇管理部门在非典防治期间将延长保险经营机构申领《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期限,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可暂凭外汇局的批复办理保险外汇收支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22日公布了应对非典影响、切实做好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服务工作的通知。 针对非典疫情给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办理日常外汇业务带来的不便,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各级外汇局改进工作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企业和个人往返外汇局次数;对于外贸企业,可按实际需要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对于银行和企业的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尽量采用传真、邮递和电子网络等方式解决;对于与防治非典相关物资和药品的进口,要特事特办,优先予以办理,确保第一时间提供周到便捷服务;要努力改善对外服务营业场所的办公环境,做好通风、消毒和环境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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