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借条骗法院 鉴定揭穿进牢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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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8: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上月底,伪造借条造成法院误判、企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女骗子李明树,被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作证罪批准逮捕。 伪造借条6000元变6万8 李明树今年39岁,与南充人吴XX家素有矛盾,两家曾为民事纠纷对簿公堂,李家输了 1998年4月,吴XX病逝。李明树此时发现借条上有空子可钻:“今借到李明树现金人民币6000元正(陆仟元正)”等字下面隔了很大空白才是“吴XX”签名。李明树遂将借条上“今借到李明树现金人民币6000元正(陆仟元正)”一段裁去,然后叫她的一个亲戚在“吴XX”签名上方空白处写上:“今借到李明树现金人民币68000元正(陆万捌仟元正)”等字。 欺瞒法院 吴家房产被查封 1998年5月,李明树持借条向顺庆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吴XX的3个子女偿还欠款本息计14万元。诉讼期间,李明树又指使两人为她作证,南充有关方面鉴定借条上的“吴XX”三字确系吴亲笔书写,顺庆区法院一审判决吴XX的子女偿还借款6.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9000元。 吴家不服,上诉至南充中院。1999年,南充中院作出维持原判判决,吴家价值10万余元的房产被查封。 吴的3个子女又申诉至四川省高院,1999年4月,省高院发回南充中院重审。 东窗事发 公安部鉴定辨真伪 南充中院重审中请公安部对“吴XX借条”进行鉴定。公安部专家在对借条进行技术鉴定时发现端倪:“今借到李明树现金人民币68000元正(陆万捌仟元正)”等字的书写时间比“吴XX”三字晚得多。“借条怎么会先签名再写借款内容呢?”1999年5月,公安部对“吴XX借条”真伪作出最终结论:该借条系伪造。2000年1月,南充中院据此改判李明树败诉。 蒋兴福杨小平记者汪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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