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质检总局要求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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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8:31 法制日报 | ||
本报讯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通力配合,切实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公安部取消了消防产品审核发证、备案等5项消防产品行政审批项目。为切实做好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避免出现管理脱节和失控,通知指出,要逐步调整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规则和相关办法。目前,我国消防产 通知要求,消防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密切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据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监督抽查、地方监督抽查、投诉检查和随机性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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