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治委建设部要求加强建设系统综治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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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8:31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记者徐来)近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建设系统职工人数多,管理的行业多,与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息息相关。建设系统各单位的党政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 通知要求,在城市建设中加强治安防控设施的建设。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将公安派出所、治安岗亭、交通岗亭、消防队、社区警务站、社区居委会等工作场所以及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栏等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要加强对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大力推进“千校百万”培训计划,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行为的教育以及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继续开展建设系统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和创建“维权岗”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解决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和本系统流动人口权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通知还就如何发挥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会在社区治安防范中的作用、建立房屋租赁协管机制,加强出租房屋管理、认真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和加强对城市供水、燃气、供暖设施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均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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