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200万 洋浦一办事处主任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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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8:37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5月22日讯 携公款30万元潜逃中缅边境云南省瑞丽市,长期隐名埋姓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办事处原书记兼主任(副处级) 王彦贪污,挪用公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一案,今天由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彦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 现年52岁的王彦,1997年9月至2000年8月间,担任新英湾办事处书记兼主任,他利用职 与此同时,王彦还在1996年10月至 1999年8月,先后擅自决定将办事处公款共计96万元(含前述转借25万元)借给民建公司使用,这些借款至今未还,王彦则分别于 1998年1月4日和7日两次从民建公司共借款18万元供自己挥霍。 更为严重的是1995年底,王彦决定和安排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与他人通谋,为他人提供免税进口证明文件及相关手续,走私柴油14216.833吨。 另据审理查明,王彦闻讯调整其岗位的信息后,于2000年8月31日,携带公款30万元逃跑,化名刘军,在瑞丽市包养情人、赌博,又将30万元挥霍一空,直到2002年3月26日被缉拿归案。(大军 轩甫 会民 汪斌) 作者:大军 轩甫 会民 汪斌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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