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楚放谈] 教师工资谁说了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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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8:38 湖北日报 | ||
舒毅 某市一中学推出一项改革措施:让学生代表为任课教师打分,分出档次,作为教师工资发放的一个重要依据。有报道说,此举“使教师拉开了收入档次,对教师起到了不小的激励作用,有的教师已拿不到原工资了。目前,不少学校拟借鉴该校的做法。” 闻此消息,笔者对该校重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感到欣慰。应当说,将教学质量与教师的收入挂钩,不无必要。但把学生打的分作为教师工资发放的一个重要依据,尤其是不少学校拟借鉴这种做法,我却感到忧虑。 教师的工资是国家按一定标准给付的劳动报酬。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有获取工资收入的权利。如果教师本人没有明显过失,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减少教师的工资。 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好坏,应看其多方面的素质和表现,应综合多方面的意见。《教师法》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可见,对教师的考评,应以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为主体,不宜以学生为主体。学生作为教师的服务对象,其意见当然不可忽视,但学生的意见只是诸方面意见中的一种。而且,有些学生的意见有时未必成熟。这既囿于学生的人生阅历和认识水平,也囿于学生对老师严格与否等个人感受。教师的同一种表现,有些学生根据个人感受所得出的结论,可能会大相径庭。 过于放大学生对教师的评判权,还可能会出现“换手抓痒”的情况。《中国青年报》曾报道,某所高校一李姓学生在一次考评中,给英语老师打了低分,结果,老师在期末考试中也有意压低了该生的英语分数,致使该生的奖学金泡汤。相反,有的学生抱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态度,尽给老师打高分,老师自然也“投李报桃”。如此这般,就难免影响公正。 当然,我这里并不是说不应重视学生对老师的考评。只是觉得,学生的考评意见,只宜作为评价教师表现的一种参考系数,并且,需要做好客观的分析。教师的工资发放,是不宜由学生说了算的。我们的学校包括其他单位,进行改革探索,出台某项措施,都应力求科学合理,不要因片面追求标新立异而导致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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