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盼“小额仲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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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9:0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新买的面包长了毛,买袋鲜奶却发现变了味……在日常消费中,消费者遇到的多是这类小纠纷,而且解决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面对诸如此类的小纠纷,“维权”还是“放弃”成了困扰消费者的难题。 本报曾刊发过的一起“冰激凌头发丝纠纷”,消协调解不成,闹到了法庭,官司一打一年多,消费者身心疲惫。消费者与财大气粗、深谙商品和服务知识的商家相比,往往处于弱 消费者的弱者地位,恰恰说明了妥善处理小额消费纠纷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而在一些地区,消费仲裁的出现缓解了这一矛盾。据市消协的有关人士介绍,消费仲裁机构是以消费者协会为依托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专门受理消费纠纷,尤其是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它仲裁简单、方便、快捷,程序简易,可以迅速解决消费争议,还不收费用,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目前此机构已经在河北、浙江、辽宁、山东、河南等地设立。我市由于经费等原因还没有设立,但消费者的这方面的需求却很高。 (本报记者 张爱民) 浙江湖州市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从2000年成立以来,他们已经为消费者解决了170多起纠纷。小到一双皮鞋、手机电池,大到千余元电视、家具,金额基本都在一万元以下,全都是百姓生活中常见的事儿。仲裁中心对于消费者完全免费,一般只收取经营者20元钱手续费,解决速度非常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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