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厂仅用4个月办证长达10月余 恩施州龙飞制氧公司苦恼至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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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9:14 湖北日报 | ||
浙江龙飞公司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号召,带着技术与资金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兴办企业。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公司建厂仅用4个月时间,而申办许可证已长达10月之久,至今仍无结果。 谈起办证过程,恩施州龙飞制氧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德忠感叹地说:“上面盼,下面想,中间插个顶门杠!” 2001年底,恩施州到上海招商引资,与浙江龙飞公司签订了有关投资办厂协议。2002年1月,州经贸委批准浙江龙飞公司开办制氧公司,运用“分子筛变压吸附”新方法制取医用氧气。同年2月,恩施州药监局报请省药监局为龙飞制氧公司开办立项。同年3月,省药监局发文批准恩施州龙飞公司定点生产医用氧气,同时指出:“请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医用气体生产企业验收标准》进行建设。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批准文号。” 得到省药监局批复后,恩施州州长周先旺指派州政府秘书长主持召开协调会,要求各方给予大力支持。浙江龙飞公司迅速从上海调来设备和技术力量,投资460万元在恩施城郊征地、建厂房、安装调试设备。2002年7月,恩施州龙飞制氧公司试产成功,历时仅4个月。经州质检所委托检验,该公司所生产的氧气符合标准。两个月后,省药监局验收小组对恩施州龙飞制氧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结论为:“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报请省药监局换证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就在恩施州龙飞制氧公司准备投产时,省药监局安检处在局领导同意办证的情况下,以国家药典2000年版尚未对分子筛吸附制氧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为理由,拒绝颁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批准文号。 龙飞制氧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德忠说,国家药典委员会2001年11月已发文,肯定分子筛变压吸附式制氧法作为医用氧气的一种制氧工艺,已在临床上广泛应用。按照我国国家药典委员会的解释,凡满足通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医用分子筛设备应为合法产品,应给予注册。采用医用分子筛设备制取的氧气,同样系合法产品,也应给予注册。早在1993年,美国就已将通过分子筛变压吸附方法制取医用氧气纳入药典。 据了解,浙江龙飞公司几年前就已通过中国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中心质量体系认证及产品质量认证,该公司生产的分子筛制氧设备,早已在国内数十家医院及青藏铁路建筑局销售应用。 为了让龙飞公司尽快拿到生产许可证,恩施州委书记汤涛、州长周先旺、副州长曾祥国先后赴省药监局争取办证。该州卫生局领导雷德全、蔡大林等部门领导也多次前往省药监局汇报请示颁证。截至5月19日,省药监局仍未办证,仅同意龙飞公司“试生产”。 有关人士指出,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省药监局不办证,龙飞公司有理由与之对簿公堂。 郑德忠一脸无奈地说,办证遇阻之后,我一度萌生撤资离开湖北恩施的想法。但看到恩施州领导和部门对外来投资商的真诚关怀,我仍然坚持在恩施州这块西部大开发热土上谋求发展。 恩施州政府一位人士说,现在仍存在着“上面盼,下面想,中间插个顶门杠”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上下两级政府积极招商引资,千方百计促进经济发展,而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发展项目时手续杂、速度慢、人为障碍多。这种现象应引起高层重视。 湖北日报记者黎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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