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街扩大禁止吐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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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09:14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22日讯 哈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处今天决定:除在主街继续实施严禁吐痰的规定外,将在西十二道街和防洪纪念塔广场推出“三严”新规定:即严禁吐痰、严格管理、严厉处罚。 据中央大街管理处处长刘东平介绍,在商埠云集的西十二道街和防洪纪念塔广场设立两处禁止吐痰宣传站,派出两支各5人组成的禁止吐痰小分队,专项治理吐痰行为,若有吐痰者 当日,此项工作已在上述区域展开。(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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